发布日期:2026-03-12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县崔胡小区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11684m2
地理位置:**市**县林头镇巢二路及016县道交叉口西北侧
土地使用权人:****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县崔胡小区
未来规划:R2 二类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华梦****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华梦****公司于2026年2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踏勘时,地块内为已建成的**县林头镇崔胡小区,目前已有居民入住。
项目地块历史上为水田,2023年4月开始建设**县林头镇崔胡小区,于2024年12月建成,目前已有居民入住。东南侧于2007年建设有洗车店的部分区域,于2023年拆除。地块无工业生产历史,无工业“三废”污染产生,不存在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内未发生过偷排、泄漏等环境事故,也不存在化学品或固体废物的填埋、堆放。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农田、水塘、学校、林地和道路等,通过分析地块及周边历史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综上,地块内及周边无潜在污染源。
因此通过对调查地块及周边的表层土壤布点进行PID和XRF的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土壤的PID快筛值较低,重金属及无机物快筛值各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情况与对照点检出结果无明显差异,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未发现异常。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