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防治重度及特重烧伤后组织坏死、挛缩和治疗早期及浅表性皮肤癌(如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我院需采购一台烧伤治疗能量平台设备,为满足设备能够对烧伤后的皮肤组织进行修复,加快皮肤组织再生,同时保护周围健康组织。需要产品具备深层穿透模式(可达皮下4mm)直接汽化或凝固癌细胞,实现选择性破坏,保护周围健康组织。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1、波长:10600nm±10nm
2、激发能量源:射频激发
★3、平均输出功率:≥60W
▲4、峰值输出功率:≥240W
▲5、单次发射最高能量:≥225mJ
6、光斑大小:提供不少于两种光斑大小可供选择,最小≤0.12mm,满足微创治疗
▲7、手具配备:≥2个,功能须包括:
(1)聚焦式切割手具,用于皮肤赘生物的切割等治疗;
(2)图形扫描手具,用于皮肤重建等精细化治疗
8、光斑扫描密度:部分剥脱:1-82%;全剥脱:≥100%
▲9、具备深层穿透模式,单次发射最大剥脱深度≥3.5mm
10、能量传输方式:关节臂传输
11、光斑扫描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具备非顺序扫描功能
12、扫描图形:菱形,四边形,正方形,三角形,线形,长方形,圆形等多种图形可选且大小可调。
13、频率:1-1000Hz
14、扫描面积:最大15*15mm
15、能量单次发射持续时间:<2ms
▲16、操作界面可选择:深层模式、疤痕模式、切割模式等功能模式
17、具备连续模式
18、具备切割模式
19、设备冷却方式:内部闭循环液对风热交换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履行合同的时间:签订合同后18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培训及售后服务
1、具有完善的培训体系。
2、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能够给临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设备标准质保期期: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按1:2的赔付率**质保期(每延误一天,自动**2天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4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外,保证及时地为用户提供备品备件。)
4、****公司,有备件库,有备用样机,保证产品生命周期内正常使用。
5、备件更换:提供保修期内损坏备件无条件更换(耗材及第三方产品除外)。
6、厂家提供安装、培训、维修等服务,需提供支持证明专业设备维修工程师至少2名。
7、在中国大陆境内设有可受理售后服务事务的**统一的服务专线电话。提供每周7*10小时的售后服务,确保有专人受理。
8、受理现场维修请求后响应时间≤24小时,如需要现场处理,48小时内上门。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提供相应配置的备用机,保证正常的工作。
9、投标人需提供设备主要零部件、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报价表,在质保期满后的3年内,如出现需要更换主要零部件、备品备件、易损件等情况,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内所提供的清单报价表中报价进行供货。标书代写
二、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保证为全新原装出厂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详细操作说明书、进口产品报关单(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2.4中标人产品到场后,采购人组织单位有关人员,**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产品数量、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是否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相符。产品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有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不相符的,视为虚假投标,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标书代写
3、测试与验收(具体验收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本项目按《****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验收。标书代写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验收。标书代写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验收。标书代写
6)履约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有)及其他相关标准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双方协商约定
4、质量保证
4.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如为进口产品,****海关证及商检证。标书代写
4.2 质保期3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
4.3 供应商承诺负****医院的信息系统(PACS,HIS等),接口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负责设备的软件更新升级。医疗专业软件配密钥;具备专用软件一键恢复功能。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售后服务
5.1设备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厂家设有电话(响应文件中须注明)。标书代写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仪器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解决故障。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括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4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5.5质保期内所有的质量问题、备品备件、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更换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5.6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产品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和长期供货的优惠价格和承诺。在质保期满后的3年内,如出现需要更换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等情况,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内所提供的优惠价格进行供货。标书代写
6.培训
提供专业人员现场操作和培训,直至采购人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能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本项目按《****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验收。标书代写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验收。标书代写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验收。标书代写
6)履约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有)及其他相关标准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双方协商约定
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确保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经甲方签字确认,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半年后无质量问题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剩余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其他纠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付清。
3、所投产品或设备生产日期/出厂日期距交货期均不能超过12个月,设备使用年限≥7年。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