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政府令第38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汽车软内饰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
4、建设地点:**市长**画溪街道城南路28号。
5、项目建设内容:
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租赁**锦****公司厂区2号厂房内7300m2的生产车间,新增设备液压机、冷水机、烘箱、温度循环控制机、发泡机、水切割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软内饰30万套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 序号 | 现有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规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向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 |
| 经度 | 纬度 | ||||||||
| 1 | 童家村 | 119.898547 | 30.978394 | 居民 | 60户 | 环境空气 | GB3095-2012之二类 | 西 | 10m |
| 2 | 包桥 | 119.900548 | 30.979505 | 居民 | 20户 | 东北 | 38m | ||
| 3 | 邵家村 | 119.902871 | 30.978770 | 居民 | 90户 | 东北 | 110m | ||
| 4 | 王家庄 | 119.902393 | 30.975031 | 居民 | 46户 | 南 | 154m | ||
| 5 | 陈家门 | 119.896305 | 30.979660 | 居民 | 14户 | 西北 | 280m | ||
| 6 | 天能公寓 | 119.898681 | 30.980497 | 职工 | 1200人 | 西北 | 183m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和水切割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切割废水水质较好经打捞沉淀物后直接纳管,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最终排入**昂为****公司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中各污染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项排放浓度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对周边影响较小。
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原料烘烤、热压、发泡产生有机废气的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选用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4-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一般废包装固废、危险废包装材料、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土壤、地下水:只要企业在落实防腐、防渗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可得,项目主要存在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属常见的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水切割废水水质较好经打捞沉淀物后直接纳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昂为****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废水通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原料烘烤、热压、发泡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气均通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选型时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室外风机等安装防护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采用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厂区固废按要求分类收集,并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一般固废****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危废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废水、废液渗入地下水系统和土壤。
6、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要求运行“三废”治理措施,杜绝“三废”事故性排放。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得到有效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年产30万套汽车软内饰产品研发生产项目符合《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第二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长**画溪街道城南路28号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157****0818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三墩镇申花路789****中心6幢506室
联系电话:188****4030
环保部门:****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2-****087
联系地址:长**锦绣路8****中心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或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