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婴幼儿照护、科学养育等困难和问题,增强优生优育服务和儿童早期发展的公益性、可及性和便捷性,我会拟面向社会公开购买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项目
二、项目资金预算
费用控制在12万元以内(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完成期限
自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需求
以流动形式在全区村(居)、室内公共场所及户外等(除“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点外)开展活动,围绕提高家庭科学养育能力,宣传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性,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为0-3岁婴幼儿家长及其他看护人提供科学育儿、照护知识、技能咨询和辅导讲座,组织开展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等,提高科学育儿意识、掌握科学教养方法,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1.开展亲子活动80场次。为婴幼儿和家长提供交流活动平台,组织开展亲子活动,增强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2.开展家长课堂20场次。通过专家讲座、视频教学、空中课堂、沙龙等多种形式培训家长。培训内容包括儿童早期发展基本知识、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科学养育、营养喂养、防病护理、意外防范急救、优生优育等。
3.开展入户指导至少80户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个性化指导,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和辅导员到村(居)开展巡回指导服务,特别是6个月至2周岁的未入托婴幼儿家庭,开展托育服务入户宣传。
4.开展宣传倡导。结合“5.29” 会员活动日、母亲节、“5.20 ”母乳喂养宣传日、“9.12” 预防出生缺陷日等纪念日、节假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优生优育、托育主题宣传活动至少3场次,主要宣传优生优育、婴幼儿照护、科学养育的理念和知识,提高目标人群对儿童早期发展知识的知晓率和科学育儿能力。
5.****小组长和有能力的家长,引导其成为**区儿童早期发展项目的志愿者,并提供优质的培训指导。
五、评价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报名的综合情况公开择优;查看应聘机构资质、证照及综合报价等,筛选符合条件者经本单位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门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六、报名相关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社会组织年检记录(诚信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含经费预算的策划书(策划需至少涵盖:主题、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
七、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在公告期内将相关报名资料寄达(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市**区新店路2009号(**区人力**大厦8楼817室)
**** 收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0592-****039
(二)公告(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
2.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17: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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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