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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638国道**县照田圩至浙闽交界黄坑段(照田圩至淤上)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已经自然**部批准,现将《****办公厅关于638国道**县照田圩至浙闽交界黄坑段(照田圩至淤上)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的函》(自然资办函〔2026〕395号)转发给你局,请你局按照复函要求,认真抓好先行用地补偿、耕地耕作层剥离等有关工作。
****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征地工作,加快用地报批材料组件,确保在2027年2月5日前将建设项目正式用地报批材料上报我厅审查。逾期未报的,我厅将暂停**市其他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申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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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
附件:****转发《****办公厅关于638国道**县照田圩至浙闽交界黄坑段(照田圩至淤上)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的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