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南燕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审批
山东-潍坊-青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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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450879G李其莹
刘志伟**省**市潍**
**西街42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南燕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市**市
经度:118.42781,118.43028,118.43027,118.44073,118.44079,118.44151,118.44452,118.4446,118.44447,118.44443,118.44419,118.44414,118.44398,118.44371,118.44353,118.4432,118.44578,118.45031,118.45577,118.45765,118.45909,118.47003,118.47065,118.47423,118.47444 纬度: 36.69682,36.69449,36.6903,36.68951,36.68805,36.68784,36.68804,36.6864,36.68513,36.6809,36.67939,36.67156,36.6701,36.66799,36.66672,36.66525,36.66412,36.66373,36.66819,36.66809,36.66757,36.66726,36.66547,36.66552,36.66533****环境局
2024-10-09
潍环辐表审〔2024〕13号
3265
40****
913********450879G**五洲****公司
913********4463697******公司
160********010860452025-12-19
2026-02-042026-03-10
http://47.****.171/Html/gsgg/260211/202********8513473.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全长10.25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4.95km,同塔双回单侧挂线路径长4.8km,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15km,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35km全长10.13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5.16km,同塔双回单侧挂线架空线路路径长4.41km,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21km,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35km
因线路优化调整,线路路径长度减少0.12k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线路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不涉及自然公园,无水文要素及土壤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涉及鲁**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约240m,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无永久、临时占地。 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 1.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导线至被跨(钻)越物的最小垂直距离要求执行,本工程110kV架空输电线路在最大弧垂情况下,110kV导线对地最小距离为7m。输电线路在实际架设中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杆塔塔型、相序布置等。 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 环评批复要求: 严格执行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 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 1.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大挖大填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 2.合理组织施工,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设计的占地面积等要求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 3.施工临时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应以尽量少占地为原则,道路临时固化措施应在施工结束后清理干净,并进行复原处理。牵张场选择在交通条件好、场地开阔的地块。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进行翻松土地,恢复其原有土地用途。 4.铁塔建设和基础施工完成后,应对基础周****绿化处理以免造成水土流失。 5.施工中产生的余土就近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成后熟土可作铁塔下表面复植绿化用土,土质较差的弃土可以平铺至线路区地势低洼处自然沉降,并在其上覆熟土,撒播栽种灌草类,培育临时草皮,本工程塔基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或周围洼地覆平,土石方量基本平衡。 6.开挖土方回填方式应符合市政建设要求,防止风吹及撒落而成扬尘。塔基施工结束后将开挖的土方及表层土分层回填,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对于临时施工道路,均恢复原貌。 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 1.对干燥的作业面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量。将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车速限制在20km/h以下,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应加盖蓬布,并严格禁止超载运输,防止撒落而形成尘源。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必须将沙泥清除干净,防止道路扬尘的产生。 2.项目施工过程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完成申报登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情况严格把关和检查,禁止使用未在该平台申报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达标排放。禁止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油品燃料。建设单位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与建设主管部门签订建筑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承诺书,并委派专人负责项目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主体责任意识,定期对作业机械进行维修养护和排放检测,保证作业机械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且经维修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仍不达标的,应当停止使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进行维修或者加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擅自拆除、破坏或者非法改装污染控制装置。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的排放。配合**部门搞好施工期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产生的汽车尾气怠速排放。 3.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电动机、水泵、电刨、搅拌机等强噪声设备必要时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 4.输电线路建设时将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充分停留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用,淤泥妥善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就近依托公共卫生间或附近居民卫生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或定期清运。 5.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应运至指定地点倾倒。现有导、地线拆除后入库处理。 6.车辆运输远离生态保护红线,施工人员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 环评批复要求: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废水、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建设临时用地,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施工场地生活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安全处置。 环评批复要求: 1.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线路经过敏感目标,须按报告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线路附近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2.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事故发生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3.建设单位应做好输变电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的认识。本工程线路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不涉及自然公园,无水文要素及土壤环境影响;与鲁**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驼山省级森林公园最近距离240m,未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及森林公园范围,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森林公园内立塔,生态保护红线及森林公园内无永久、临时占地。 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落实情况: 1.本工程严格执行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导线至被跨(钻)越物的最小垂直距离要求,本工程110kV架空输电线路在最大弧垂情况下,110kV导线对地最小距离为12m。合理选择了架设距离,采用了JL3/G1A-300/4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根据原有线路的相序布置情况合理选择了本工程双回架空线路相序布置。 2.本工程设计时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本工程输电线路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规程相关要求进行了设计和架设。 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落实情况: 1.合理制定了施工工期,避开了雨季大挖大填施工。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了围挡、遮盖的措施,尽量避免了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 2.合理组织了施工,尽量减少了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塔基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设计的基础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尽量缩小了施工作业范围,材料有序堆放,尽量保护了周围的植被;尽量减小了开挖范围,避免了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本工程拆除杆塔41基,拆除杆塔位置(原地立塔除外)均按照周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了复耕、复垦、复植或土壤翻松。 3.本工程施工期设置牵张场14处、跨越场地68处、临时道路22处,临时占地面积共计7.8hm2,主要位于绿化带内,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尽量靠近了现有道路,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已经清理干净,恢复了原有土地用途。 4.杆塔施工完成后,对基础周边****绿化处理,未造成不必要的水土流失,电缆线路利用已建成电缆隧道敷设,无土建施工。 5.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余土均就近堆放,表层土与深层土分别堆放,杆塔建设完毕后,按深层土在下、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回填,并播撒草籽。本工程总挖方1.033万m3,总填方1.033万m3,无借方,无弃土,土石方量基本平衡。 6.本工程开挖土方回填方式符合市政建设要求,采取了苫盖、喷淋等措施,减少了扬尘产生量。施工后对输电线路塔基周围已进行了填平并夯实,临时道路进行了清理,恢复了原有土地功能。工程建设过程中未造成明显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落实情况: 1.施工期间对干燥的作业面进行了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建筑设置了滞尘网苫盖;控制了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车速,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加盖了蓬布,未超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均进行了清理,有效减少了道路扬尘的产生。 2.本工程施工过程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在“**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完成了申报登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情况均进行了严格把关和检查,未使用未在申报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达标排放。未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未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油品燃料。建设单位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第一责任人,与建设主管部门签订了建筑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承诺书,并委派了专人负责项目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定期对作业机械进行了维修养护和排放检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作业机械均满足规定的排放标准。施工过程中未擅自拆除、破坏或者非法改装污染控制装置。加强了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未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进行超负荷工作,减少了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的排放。******部门搞好施工期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未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了因此产生的汽车尾气怠速排放。 3.施工时选用了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日常加强了维护保养。施工期间采取了分时段施工,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降低了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未进行夜间施工。 4.施工区设立了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充分停留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用,淤泥妥善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就近依托公共卫生间纳入了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5.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集中堆放,委托了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均运至指定地点倾倒。拆除的废导线、金具和铁塔由建设单位进行了回收。 6.本工程施工人员及车辆未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及森林公园范围,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森林公园内进行施工作业,未向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及施工区周围环境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做到了文明施工,采取了苫盖、喷淋等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了施工废水、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均进行了清理,恢复了原有用途。施工场地生活和建筑垃圾均及时分类清运,进行了安全处置。 本工程输电线路运行阶段基本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本工程严格落实了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经现场监测,输电线路周围离地1.5m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分别小于4000V/m、100μT的标准要求。 2.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关的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建设单位开展了输变电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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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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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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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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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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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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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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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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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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