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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资质要求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对应炉渣处置工艺。(提供证书扫描件)”变更为“2.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对应炉渣处置工艺及设施或者持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提供证书或回执扫描件)”。 2.报名截止时间**至2026年03月18日16时00分。 3.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4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和开标地点变更为****公司开标楼一楼会议室(**市**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4.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辽东湾新区****
联系人王东艳
电话187****99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省**市**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田丽
电话024-****1330-80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