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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6年3月5日,我局拟批准****42301吨/年绿色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第二期300吨/年甲维盐提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市长盛西路333号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30-****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42301吨/年绿色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第二期300吨/年甲维盐提纯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开发区绿色化工产业园长茂路7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在****开发区绿色化工产业园长茂路7号(现有厂区范围内),扩建300吨/年甲维盐提纯项目,主产品为9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投料、溶解、结晶、压滤、浓缩、干燥和搅碎包装。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工程空置甲类车间3基础上建设1条甲维盐提纯生产线,新增溶解釜、结晶釜、浓缩釜、压滤机、旋转双锥干燥机、刮板干燥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废气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固废间以及废水环保工程等依托现有;项目以外购的7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为原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 2.废水污染防治。 3.噪声污染防治。 4.固体废物防治。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 6.加强环境管理与环境风险防范。 7.总量控制。 8.其他仍按岳环评〔2022〕64号和岳临环评〔2024〕34号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