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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社区****中心向我委申请在现有执业地址(**市**区蔺市街道3号、**市**区蔺市街道堡子勤学路51号)基础上,增设执业地址(**市**区蔺市街道美安百路8号)的设置审批。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5号)等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主体:******社区****中心
医疗机构名称:******社区****中心
机构类别:****中心
机构级别: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机构地址:**市**区蔺市街道3号、**市**区蔺市街道堡子勤学路51号、**市**区蔺市街道美安百路8号(新增)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政府办)
床位数:89张(牙椅2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 /口腔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老年病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法定代表人:刘海涛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至3月19日。如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请与****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023-****3781
联系地址及单位:**区太极大道7号(**市******员会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408099
**市******员会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