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三明-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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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3-12 15: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86 、****112(传真)

电子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区新**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屠宰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市**区凤岗街道**村

****

**省****公司

该项目位于**区凤岗街道古****经济开发区北区),主要建设屠宰车间(含冷库)、猪肉加工车间、仓库、无害化处理及废物暂存间、办公综合楼等和配套环保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日均可屠宰生猪(牛羊)630头,即年屠宰生猪(牛羊)22.995万头,约23万头。其中,生猪日屠宰500头,年屠宰18.25万头;羊日屠宰110头,年屠宰4.015万头;牛日屠宰20头,年屠宰0.73万头。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猪屠宰车间、牛羊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和无害化处理车间外延50米。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猪屠宰车间废气、牛羊屠宰车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无害化处理废气。生猪屠宰车间采用密闭负压集气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一根21米高排气筒排放;牛羊屠宰车间采用密闭负压集气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害化处理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生物除****处理站废气经“碱洗涤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猪屠宰车间和牛羊屠宰车间废水、无害化处理间地面清洗水、一般工业固废间清洗水、车辆清洗废水、消毒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猪屠宰车间和牛羊屠宰车间废水、无害化处理间地面清洗水、一般工业固废间清洗水、车辆清洗废水、消毒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初****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处理厂。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房、屠宰加工设备、制冷系统、污水处理站等设备噪声;牲畜待宰及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叫声,采用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处理,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在生产运营过程中,车间门窗为密闭状态,仅在人员及物资进出时开启,运输车辆避开夜间运输,在厂区内减少鸣笛或禁止鸣笛,防止牲畜受惊发出叫声,牲畜叫声通过建筑物隔声,同时减少外界噪声及突发性噪声等对待宰牲畜的干扰,避免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待宰牲畜保持****的气氛。

(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并做好贮存、转移等台账记录,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屠宰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报告》,该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在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相关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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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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