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6年3月12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垦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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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工业X射线固定探伤应用项目

**省**市**区**街道,华丰路以东,业兴路以北,****生产厂区车间1内西南角

****

******公司

该项目为**,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109.12平方米。该项目拟在生产厂区车间1内西南角位置建设1座单层结构探伤室,探伤室由曝光室

和操作室、洗片室、评片室、危废间等附属用房组成。曝光室内拟配置1台XXQ-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1台XXH-3005Z型周向X射线探伤机。本次评价涉及的X射线探伤机属Ⅱ类射线装置。

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卫生间收集后统一处理。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采取及时清扫施工场地、粉性材料堆放在料棚内、施工工地定期增湿、施工建筑设置滞尘网、运输建筑材料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以及《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施工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废弃物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废胶片、废显 (定) 影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

5、辐射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探伤在探伤室内进行,经计算,北墙、东墙、南墙考察点处辐射水平最大为0.026μSv/h,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 2.5μSv/h 的标准要求;室顶考察点处辐射水平为 2.045μSv/h,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100μSv/h的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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