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市场化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评标标准(一、二、三包别)、采购需求(一、二、三包别),作如下修改:标书代写
| 页码 |
采购文件原文标书代写 |
现修改为 |
| 38页 |
投标人在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备要求下: (1)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总质量≥10吨洒水车(清洗车)每辆得3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总质量≥10吨洗扫车每辆得3分,最高得6分;。 (3)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总质量≥10吨吸污车每辆得3分,最高得3分; 上述1-3****委员会认可的车辆中为纯电动新能源车辆的,每辆加1分,满分5分。 注:本项按上述的车型(反映出所要求的作业类型即可)和数量计分,超出的部分不予计分。其中1-3项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 ①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 ②租赁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以及行驶证所有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涵盖本次招标时间)。 ②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提供不全对应项不得分。 |
投标人在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备要求下: (1)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总质量≥10吨洒水车(清洗车)每辆得3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总质量≥10吨洗扫车每辆得3分,最高得6分;。 (3)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总质量≥10吨吸污车每辆得5分,最高得5分; 上述1-3****委员会认可的车辆中为纯电动新能源车辆的,每任意一辆加1分,满分3分。 注:本项按上述的车型(反映出所要求的作业类型即可)和数量计分,超出的部分不予计分。其中1-3项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 ①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 ②租赁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以及行驶证所有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涵盖本次招标时间)。 ②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提供不全对应项不得分。 |
| 65页 |
新增投标人承诺: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报环卫车辆如出现报废和更换情况,根据《**省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关于加快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的通知》精神,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车辆。 |
2.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3月30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保持不变。
4.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查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淮河大道北段111号
联系方式:136****4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敢行(**)数字文化产业园339号(三楼)
联系方式:133****6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3****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