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大磨村7组一号 |
宗地总面积 |
34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益门镇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米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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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供电用地 |
区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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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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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用地 |
3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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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150万元 |
保证金 |
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 备注 |
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需按照《**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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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8日到会****开发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 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8日到会****开发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4月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五、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民政府****中心公共**交易大厅(**街道滨河路243号汇元大厦七楼)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6年4月1日09时00分至2026年4月10日15时00分;
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地拟采用房地一体的挂牌方式出让(固定房价,浮动地价)。根据**金达房****公司评估结果(评估报告编号:****),拟定大磨村7组一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挂价为150万元(其中地上建筑物15.97万元)。
(四)本地块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向会****开发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土地竞买保证金26.806万元,地上建筑物竞买保证金3.194万元)。
(五)挂牌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出让合同,如无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30%及利息,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利息及相关税费。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土地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利息和相关税费。土地出让价款由会****开发中心推送税务账户,地上建筑******局推送至非税收入专户后,由市财政局督促竞得人缴纳。
(六)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七、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会****开发中心(建设路518******局四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969、138****6027、138****0608
开户单位:会****开发中心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9****99340
****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