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动态调整完善方案 (公众征求意见稿)

审批
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6年度《**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动态调整完善方案
(公众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6-03-12 16:42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级、市级“十五五”规划的战略部署,依据《******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6〕4号)和自然**部相关要求,开展《**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在坚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线约束的前提下,通过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积极应对发展环境变化,化解规划实施中潜在矛盾,全面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同时进一步理顺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关系,优化空间**配置效率,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保障作用,为“十五五”重大项目提供精准空间支撑。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

5.《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6.《中华人民**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7.《中华人民**国草原法》(2019年修订);

8.《中华人民**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

9.《****自然保护区条例》(2026年);

1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1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2025年);

1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13.《****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2024年);

14.《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

15.《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32号);

16.《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

17.《自然**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18.《自然**部 生态环境部 ****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19.《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2022年);

20.《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相关政策口径》;

21.其他相关法律规范。

三、编制范围

编制范围为**市全域国土空间。

四、开展动态维护的必要性

适配“十五五”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强化空间支撑能力。统筹衔接**市“十五五”时期现代化产业体系、新型基础设施、城乡区域协调、民生福祉改善等重点领域需求,将战略部署转化为具体的空间布局,通过指标统筹、空间预留、项目落地等方式,及时优化规划内容以匹配“十五五”发展的战略性、支撑性需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区域发展的基础支撑和空间保障。

优化全域国土空间布局,化解空间矛盾,提升利用效率。以体检评估结果为导向,优化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结构性问题,如零星破碎、分散布局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内历史遗留问题、老旧**的存量用地等,实现空间利用提质增效。

五、动态维护方案主要内容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动态维护

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生态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的原则对全域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进行了优化。调整后不低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耕地保有量1737.86平方千米(260.6785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384.59平方千米(207.6889万亩)的目标。

2.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维护

按照任务不减少,功能有提升,布局更完善的原则对全域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20208.7174平方千米保护目标。

3.城镇开发边界动态维护

结合城镇空间发展的情况和“十五五”期间的空间土地需求,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了规模调整和空间优化,调整后全市城镇开发边界未超过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64.38平方千米的规模指标和扩展倍数控制要求。

4.中心**用地布局动态维护

根据全域“十五五”期间重点项目布局需求和城市更新要求,按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用地总量不降低,服务覆盖范围更加优化,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规模符合实际****中心**范围内涉及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等地块进行了调整优化。中心**重点完善对产业空间拓展。****中心**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民生设施用地规模不减少,服务半径更加优化,“四线”规模均不低于原总规目标。

此外,结合“十五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对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进行了优化。动态维护涉及的各类方案、图件、表格及数据库均做了相应的调整。

附件1:调整后的市域三条控制线图

附件2:****中心**规划分区图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