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管理局关于2026年3月12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实验室检测项目 | **市天府新区**街道天明南一街333****中心 | **** | **蓉创****公司 | 本项目****科技中心已建成的“****中心”4F****实验室。在原有建筑设施基础上安装实验设备,开展实验室检测项目。 | 废水:该项目清洗废水经**实验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理化分析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采用1套“SDG干式酸雾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及碱性废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交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废树脂、反渗透膜由厂商定期更换回收处理;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暂存本项目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项目2026年3月5日在天府新区**片区公众信息网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新区科学**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6层
联系电话:028-****3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