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委托****承担半导体键合丝材料研发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半导体键合丝材料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狮子****基地2号厂房11、12层
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投入5000万元,建设6000m2净化厂房,建成国际领先的半导体键合丝生产线6条,年产镀铜丝100KKm+金丝5KKm,预计年产值超2亿元。二期预计投入5000万元,建成半导体键合丝生产线20条,预计年产值超4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朱力
联系电话:188****1718
地址:**市狮子****基地2号厂房11、12层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
联系人:谷工
联系电话:182****7692
电子邮箱:****9582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本网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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