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为深****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精神,抢抓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政策机遇,结合我县作为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发展实际,紧扣马铃薯、高山蔬菜等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应急救灾保障水平,现面向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储备申报工作,计划储备项目3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
在**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经营活动,且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社会口碑佳,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
具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设备,熟悉我县马铃薯、高山蔬菜等特色产业种植管理流程,能就近就地为农户提供专业化服务。
具有清晰的项目建设思路和可行的实施计划,能有效整合服务**,兼顾开展抢烘、抢收、抗旱等农业应急救灾服务,联农带农能力较强,能切实带动本地农户发展农业生产。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建设定位
围绕我县“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和马铃薯、高山蔬菜等特色产业发展,以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为核心,**或改****服务中心,聚焦产业发展关键薄弱环节,打造集基础设施配套、农机设备完善、专业化服务于一体的农事服务平台,满足区域农业生产服务需求。
(二)建设内容
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基地、****中心、农机具库(棚)、****中心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配套设施,适配我县马铃薯、高山蔬菜产业育苗、采收、储藏等全环节服务需求。
机械设备配置:配备马铃薯、高山蔬菜等作物精量播种、低损收获等现代化农机装备,智慧化监测、田间管理等配套设备,以及移动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移动抗旱设备等农业应急救灾装备,提升服务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整合优化:整合县域内农业服务**,建立健全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实现服务**高效配置、服务供需精准匹配,为农户提供全程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资金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资金由申报主体自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服务中心建设补助不超过300万元,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额的40%;新购置农机装备已享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补助。
若申报粮油作****服务中心,购买用于社会化服务的农机装备资金比例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30%;单个项目支持农业应急救灾装备的资金比例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10%。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需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内容需包含以下核心部分,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晰,一式5份(纸质版)并提供电子版: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法人资质、经营状况、现有服务能力、技术人员及设备配置、以往服务业绩等。
项目建设思路与目标:结合**县农业产业实际,明确项目建设定位、总体目标、阶段任务及预期服务能力提升效果。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量化说明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机械设备购置清单及规格、**整合及服务体系建设措施等。
资金概算与筹措:详细测算项目总投资,明确自筹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需求,列明农机装备购置资金比例、应急救灾装备资金比例等关键指标。
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进度安排、各阶段工作任务及责任人。
预期效益分析: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方面,分析项目实施对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农户增收、联农带农及农业应急保障的作用。
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资金管理、技术支撑、服务运营、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证明、现有服务设备清单、场地权属证明等。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相关业务科室,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材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初审,剔除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完整或内容不实的申报项目。
专家评审:组织农业、财务等相关领域专家,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可行性,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评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及联农带农能力。
项目储备: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纳入**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储备库,作为我县申报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推荐备选项目,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18:00止(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报送地点:****农****中心
联 系 人:丰建伟
联系电话:184****9191
电子邮箱:****@qq.com(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本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主体名称”)
六、其他事项
本次项目储备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均可自愿申报,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农业领域信用记录。
入库项目将作为我县申报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核心备选,省级项目立项后,将按相关规定对入库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储备库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省级试点。
申报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和我县产业需求编制申报材料,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切实发挥项目建设实效。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可随时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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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