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办理万昌﹒**河畔地下室(地块一)的规划核实阶段,经相关部门现场核实,该项目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机械车位数量。现******公司申请调整万昌﹒**河畔项目地下室机械车位数量,经审查,万昌﹒**河畔项目设计方案调整不涉及建筑面积的改变,地下室取消部分机械车位后,机动车总停车位数量满足《******局****中心**居住建筑配建停车位规划管理的通知》(玉自然资发〔2024〕36号)文件要求。为保证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文体北路西侧的万昌﹒**河畔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方案调整主要内容(详见附图)
调整万昌﹒**河畔项目地下室机械车位数量。
拟调整规划方案与原已批准规划方案详见附图,其他规划内容可到我部公示栏查看。
| 指标名称 | 原经审批指标 | 现拟调整指标 | ||
| 地块一 | 地块二 | 地块一 | 地块二 | |
| 机动车总停车数量 | 2258 | 565 | 2091 | 520 |
| 机械车位数量 | 一期一组团 | 二期一组团 | 一期一组团 | 二期一组团 |
| 534 | 194 | 392 | 0 | |
二、公示时间及公示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0日
(二)公示地点:
1.万昌﹒**河畔项目公示栏;
2.******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局****开发区税务局一楼);
3.玉****服务中心公示栏;
4.****政府网。
三、公众参与
为体现规划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我部对本次调整方案给予公示。如您对本次申请调整报批的方案有不同意见和异议,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并说明理由和原因)递交我部,利害关系人可依法书面向我部申请听证。意见反馈地址:**市胜利东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局****开发区税务局)5楼城乡规划股,电子信箱:****@163.com,联系电话:0775-****037。
四、附图
1.原审批的万昌﹒**河畔总平规划图
2.现拟调整万昌﹒**河畔总平规划图
3.万昌﹒**河畔地下室(地块一)一期一组团地下一层设计方案修改前后图
4.万昌﹒**河畔地下室(地块一)二期一组团地下一层设计方案修改前后图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