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耐克年制造120万套高强度吊带柔性托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甘肃-兰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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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耐克年制造120万套高强度吊带柔性托盘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9

金耐克年制造120万套高强度吊带柔性托盘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年12月26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召开了“金耐克年制造120万套高强度吊带柔性托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踏勘方式查看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金耐克年制造120万套高强度吊带柔性托盘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新区**山**段1888号。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0.1m2,总建筑面积12196m2,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1座(内布设集装袋、编织袋、基布、吊带、柔性托盘生产线和纤维板托盘生产线,本次验收不包含纤维板托盘生产线)、库房1座、综合办公楼1座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以后生产集装袋80万条/a、塑料编织袋1000万条/a、基布500t/a、吊带500t/a、柔性托盘30万条/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12月****委托****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于2023年12月25****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3﹞89号)。

本项目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于2024年05月15日填报,登记编号为****。

(三)投资情况

环评阶段预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3.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2%;建设项目实际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67.7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42%。

(四)验收范围

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3﹞89号)中批准建设的集装袋、编织袋、基布、吊带、柔性托盘生产线及相关的配套工程、附属设施作为本次验收的范围,不包含纤维板托盘生产线,验收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一部分,主要为主体工程(车间内集装袋、编织袋、基布、吊带、柔性托盘生产线),储运工程(库房、危废暂存间等),辅助工程(办公楼等),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基本相同,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本项目在拉丝出料口、覆膜机、印刷机、团粒机处均设置集气罩,其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共用的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1座40m3的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3、噪声: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并经房屋墙壁隔声等方式控制噪声的排放。

4、固废:已建立固废管理制度及台账;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油墨桶、废活性炭以及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利用团粒机团粒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原辅料包装袋,收集后可出售给废品回收商。废油墨桶、废活性炭以及废润滑油、废液压油为危险废物,验收现场踏勘时暂未产生,待后期产生后,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由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过本次验收检测,其处理效率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址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检测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限制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敏感点TSP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均值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限值要求。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中pH、BOD5、COD、氨氮、SS、总磷、总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测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

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址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点火家湾保障房小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油墨桶、废活性炭以及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利用团粒机团粒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原辅料包装袋,收集后可出售给废品回收商。废油墨桶、废活性炭以及废润滑油、废液压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敏感区监测点TSP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均值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点火家湾保障房小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妥当,制定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根据环评及批复,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地下水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项目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好废气收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处置和台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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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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