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胸科医院(海河院区)I-125粒籽植入建设项目

审批
天津-天津-津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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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2

项目名称 ****(海河院区)I-125粒籽植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市直辖市**区**南路261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1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孙大强
联系人 周静 联系电话 182****7721/022****5549
项目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8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4-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在D座一层东侧核医学科和C座住院楼七楼和六楼**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项目。 本项目I-125粒籽源植入治疗涉及到的主体建筑为住院楼,I-125粒籽储存和分装质控分别设置于核医学科储源废物室和高活室,植入场所设置在核医学科SPECT-CT机房;医院使用SPECT-CT设备中CT部分作为引导设备。I-125粒籽植入病人住院病房设置于C座住院楼七层胸外科一病区粒籽植入病房1及六层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二病区粒籽植入病房2。 二、建设规模 本项目使用I-125为固态粒子源,操作方式为很简单操作,单枚活度不超过1mCi/粒,单人最大使用量2.96*10^9Bq(80mCi),日最大储药量为12人份,日最大用量为3.552*10^10Bq(960mCi),日等效操作量为3.552*10^7Bq;年最大计划开展600人次的治疗,年最大使用量为1.776*10^12Bq(48000mCi)。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一、污染防治措施1、场所:I-125粒籽源储存/分装/质控场所、植入场所、专用病房处均设置有屏蔽防护设施,通风橱为10mm铅,加设防盗报警装置,医院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泄漏的“三防”工作。2、警示标识:在工作场所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3、通风装置:储存/分装/质控/消毒场所设置专用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4、防护用品与监测仪器:拟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监测个人累积剂量,并配备辐射剂量报警仪,防止工作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二、安全管理措施1、医院已成立辐射安****领导小组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医院从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人员和直接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均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持证上岗。2、医院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监测方案、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制度等。3、医院已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发生辐射事故时,****医院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局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4、医院已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做好个人剂量监测,监测周期最长为3个月,建立职业人员个人剂量档案。5、医院已安装监控设备,保证发生异常情况时,可通过监控设备查明起因。
承诺:**** 孙大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大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9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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