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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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专项 | 要求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网信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服务,开展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 (一)各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安全评估服务 1.针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应用新功能申请上线、重大变更等需安全评估的情形,开展安全评估。 2.针对监管对象已上线的应用或功能,开展安全评估。 3.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等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评估,提供大模型测评工具等技术支撑服务。 其中,1至3总共需提供不少于28次服务。 4.针对监管需要开展的技术类专项任务,需提供不少于2次服务。 (二)安全评估支撑服务 1.定期对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区块链等服务开展监测等支撑服务,需提供不少于6次服务。同时,提供内容安全审核工具技术支撑服务。 2.驻场服务,驻场需提供不少于12个人月的服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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