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仑苍镇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市政路网工程(一期))

审批
福建-泉州-南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市政路网工程(一期))
时间:2026-03-12 17:34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拟****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市政路网工程(一期)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市政路网工程(一期)

二、建设地点:**市仑苍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5条市政道路:仑苍街、**西路、**东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用地面积25260平方米,道路总长1394.915米。具体建设内容、规模、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施工期,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区,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区现有消纳系统处理。

运营期,及时清扫路面,以减少雨季初期雨水污染物的产生量;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维护;道路建设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善配套排水系统的建设,使道路营运后,冲刷路面的雨水能够进入市政雨水系统,避免路面积水;定期检查道路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为保护周边水体水质,应禁止漏油及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周边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6.2废气

施工期,****搅拌站,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降低路面尘粒,路面及时保洁、清扫、洒水,尽量减少车辆通过时产生的扬尘;运载容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必须对其运载货物进行覆盖保护,以免对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扬尘污染,在道路两侧种植乔、灌木等绿化。

6.3声环境

施工期,根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评价》可知,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将不同程度地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根据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影响将停止。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管制,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路段,以及居民住宅等附近设置禁鸣、车辆慢行等标志牌,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加强路面维护保养,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的平稳性;加强拟建道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交通噪声影响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敏感点噪声符合功能区划要求。在本项目建成后,沿线用地规划,应合理规划和控制环境防护距离,按照规划要求设置一定退让隔离带。

6.4固体废物

(1)施工期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废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包装袋以及碎砂石、砖、混凝土等,可回收综合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要求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工程土石弃方,外运至**市****公司综合再利用。

本工程不另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可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不**施工营地,因而这部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依托当地现有的环卫系统处理。

(2)运营期

项目在道路两侧设置分类垃圾箱,以便分类收集过往行人的生活垃圾;加强对道路的管理,市政环卫部门定时对路面进行保洁、养护,清理垃圾箱,保证日产日清、路面清洁。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805

地址:**市美林街道**大道1****中心二楼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