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能e电平台承销商进行竞价销售,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仔细阅读竞价文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国能****2026年原灰(27万吨)补贴销售竞价****公司
2.取货地点:******六公里
3.产品信息
| 产品名称 | 数量(吨) | 最小交易量(吨) |
| 原灰 | 270000 | 1000 |
4.报价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10000元 / 线下或线上支付
5.**上架时间:2026-03-12 23:30:00
6.报价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6-03-13 09:59:30加急标书代写
7.报价时间:2026-03-13 10:00:00 至 2026-03-13 13:00:00
8.取货日期:2026-03-15 00:00:00 至 2026-06-30 23:59:59
9.竞价方式:线上
10.成交判定:以“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的规则对报价客户进行排序,系统自动判定成交。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晓峰
2.联系电话:186****6164
3.发布单位:****
4.技术支持电话:010-****5425 或 010-****5432
三、注意事项:
1.竞价人按照本竞价文件所列竞价货物为基础进行竞价,竞价货物的数量为预计数量,仅供竞价参考,按发包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竞价人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人工工资、司机及现场工作人员保险(意外险100万以上)、机械设备、装卸车、运输费、检验费用等所产生的费用全部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全程发售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方用于原灰拉运的车辆须配备可在发售方北斗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平台查询轨迹的北斗定位系统,并按发售方技术规范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施且与发售方固废管理平台联网,确保数据实时完整上传;未安装北斗定位系统的车辆不得进入发售方现场拉运原灰,作业期间不得关闭北斗系统,同时,车辆安装北斗定位系统、智能视频监控设施及后续维护等全部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4.中标人需在提货期内将中标的原灰拉运至合法合规的利用场所进行利用(需提供终端利用合同、环评报告及批复、终端排污许可证、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等文件)。
5.发包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安排中标人拉运原灰。
6.中标人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求,委托具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专项资质的的第三方机构,完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前向发售人提供符合当地工信部门及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除商业机密或保密项目外,报告内容中包含但不限于:终端利用单位接收固废消耗量、库存量及终端利用单位所生产的产品出库、外销的相关报表或证明材料;对终端利用单位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的物料平衡进行核算;终端利用单位固废掺量证明材料、产品标准及工艺技术说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结算前中标人需提供合同、终端磅单、验收证明、利用处置告知书、出厂记录表、结算单等结算单据,资料齐全后方可结算。
8.合同履约率按合同整个履约期间统计考核,履约率=合同期限内实际拉运量/合同签约量(兑现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乙方应按合同签约量在履约期内均衡完成拉运,合同期间内实际拉运量须达到合同签约量的80.00%(含80.00%)以上,如未达到合同签约量的80.00%的,则:
(1)因甲方机组检修导致供货量不足等原因: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客观因素,剔除上述因素影响期间后,甲方对其余正常履约期间按实际天数核算履约率;对于该部分正常期间内的履约率未达80.00%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2)因乙方原因:合同履约率<80%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3)因履约率未满足合同要求,乙方六个月内不得****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原灰综合利用交易项目。
9.若中标人不是终端利用单位,需与终端利用单位签订三方安全环保协议(详见第三章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