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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吨/年食品级焦磷酸钾(三聚磷酸钾、磷酸氢二钾)项目(一期)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现我局拟批准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我局现将该方案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批**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5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办公地点:**省**市**县**路165号,邮编:364200,联系方式:0597-****028,联系人:蓝工,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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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