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305执727号《决定书》,指定****律师事务所担任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执行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推进执行程序,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债务人财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7日,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企****公司,登记机关为******管理局,住所地为**市**区泉旺路原千斤顶厂。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等。
****银行****公司****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被纳入执行程序,并指定管理人进行强制管理。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债务人名下的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已建成房产等);
2. 动产、设备、车辆等实物资产;
3. 应收账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4. 其他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需评估的财产权益。
三、参选机构条件
(一)具备合法有效的评估资质,****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备案;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三)具有破产案件或执行程序中资产评估相关经验;
(四)与本案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无利害关系;
(五)****法院的监督,独立、公正开展评估工作。
四、评估工作要求
(一)自中标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评估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二)配合管理人开展资产清查、现场勘查、资料调取等工作;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或相关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四)遵守管理人工作安排,及时响应相关询问与协调需求。
五、参选文件内容
参选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密封):
1. 机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 主要评估人员简历、执业资格证书及联系方式;
3. 近三年类似业务业绩证明;
4. 报价函(总包干价,含税,明确费用涵盖范围);
5. 无利益冲突承诺书;
6. 同意评估费用作为执行或破产费用后支付的承诺书;
7. 其他认为必要的材料。
六、参选须知
1. 不得转包、分包评估业务;
2. 聘用关系延续至破产清算或重整程序、聘用合同与管理人之间依然有效,评估费用在后期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和解或清算程序最后分配时支付。如债务人不进入重整、和解或清算程序,或者无财产可供分配时,评估机构可能存在费用无法收取的风险。
3. 如评估工作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管理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解除合同并拒付费用;
4. 所有参选材料不予退还。
七、评选方式
本管理人对报名机构的资质、经验、方案、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一家评估机构。若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不足两家,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选聘方式或**报名期限。
八、报名时间与方式
请于2026年3月18日17:00前,将参选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联系人:赵帅
联系电话:136****8201。
地址:**市**区颐和汇邻湾写字楼17层A区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予接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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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
供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