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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2026-2028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3-0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2026-2028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单位:
现对**高新区2026-2028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编号:****)补疑如下:
提问: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人业绩材料说明:“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委员会不予认可”。而施工图审查单位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审图合格证)本身无需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如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无需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业绩材料其他要求不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00号
联系人:伍工
电话:0551-****36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刘洋
电话:0551-****5033/****0793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