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 批文 | 关于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的批复 | 查看 |
| 名称 | 操作 |
| 关于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的批复.doc | 下载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省-**市-宝**-灵关镇钟灵大道街道-155号,详细地址:****服务大厅2楼B8号综合窗口;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5-****921, 网上咨询地址:**政务服务网http://www.****.cn。; |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5-12345; |
| 实施主体 | 宝**文****旅游局 | 事项版本 | 29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 基本编码 |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5813649 |
| 实施编码 | 115********58136494****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58136494****01 |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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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 1 | 设计单位编制的修缮方案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 2 | 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申请书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 名称 | 操作 |
| 名称 | 操作 |
| 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修缮方案(范本).docx | 下载 |
| 材料名称 | 设计单位编制的修缮方案 |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不限 |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 纸质材料份数 | 2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签字处盖章 | 是否容缺 | 否 |
| 是否减免 | 是 | 减免模式 | 减 |
| 填报须知 | 无 | ||
| 受理标准 | 包括:①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②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施工图、工程做法说明等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应按照建筑工程绘图规范绘制,并详细标注尺寸;③工程设计概算。原件2份,盖鲜章。 |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十五条: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其中,不涉及建筑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应当由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 ||
| 备注 | 无 | ||
| 名称 | 操作 |
| 名称 | 操作 |
| 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申请书(范本).doc | 下载 |
| 材料名称 | 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申请书 |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不限 |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 纸质材料份数 | 2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签字处盖章 | 是否容缺 | 否 |
| 是否减免 | 是 | 减免模式 | 减 |
| 填报须知 | 无 | ||
| 受理标准 | 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个人身份或法人登记证明材料;工程名称、位置、类别和规模。原件2份,盖鲜章。 |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法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 ||
| 备注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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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
|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 1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法律 |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 1 | 问: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需要几个 答:需要8名以上 |
| 2 | 问: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需要审批吗 答:需要审批,根据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修缮 |
| 3 | 问:文物保护责任监理师需要几个 答:需要3名以上 |
1.不满足以上条件勿报考,否则将作为无效报考
2.报考时,请仔细核查报考事项是否正确,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样事项
1.不满足以上条件勿报考,否则将作为无效报考。
2.报考时,请仔细核查报考事项是否正确,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样事项。
3.报考应届博士的考生,若报考多个院校,需填写多个电子表单,每****学校,最多支持报考三个院校。
1.不满足以上条件勿报考,否则将作为无效报考。
2.报考时,请仔细核查报考事项是否正确,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样事项。
1.不满足以上条件勿报考,否则将作为无效报考。
2.报考时,请仔细核查报考事项是否正确,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样事项。
3.报考应届博士的考生,若报考多个院校,需填写多个电子表单,每****学校,最多支持报考三个院校。
1.不满足以上条件勿报考,否则将作为无效报考。
2.报考时,请仔细核查报考事项是否正确,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样事项。
3.报考在职硕士研究生,需上传一份单位盖鲜章后扫描出的PDF登记表,同时也需在线填写一份电子登记表单。(填写的电子登记表内容需和上传的PDF表内容一致)
1.不满足以上条件勿报考,否则将作为无效报考。
2.报考时,请仔细核查报考事项是否正确,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样事项。
3.报考在职硕士研究生,需上传一份单位盖鲜章后扫描出的PDF登记表,若报考多个院校,需上传多个登记表,每个登记表对应一个报考院校,最多支持报考三个院校。
4.考生除了上传PDF登记表,还需在线填写电子登记表单,每个电子登记表内容对应一个上传的PDF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