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改投审〔2026〕21号
****改革局****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政府****文体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龙府函〔2026〕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补齐圩镇公共服务短板、改善圩镇风貌,我****文体中心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市龙甫镇龙甫大道2****政府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场地建设:场地清表平整,硬化及树池提升;羽毛球场拆除重建;篮球场地面修补与翻新;舞台加固及地面翻修;排水沟,无障碍通道及人行道铺装。
2、公共设施:安装休憩座椅,健身器材,宣传栏,垃圾箱及休闲廊架;完善围网等配套设施。
3、标识系统:设置主题科普展示栏,导视标识,安全警示牌与道路指引牌。
4、照明工程:敷设照明供电线路,安装球场灯,路灯,草坪灯等照明设施。
5、绿化工程:铺种草坪,栽植灌木,实施绿化美化。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68.77万元,其中:工程费133.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5万元、预备费12.5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优先从上级下达我市的“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在符合使用范围的上级资金中统筹解决。
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和《**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各单项费用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由你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招标。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分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