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理化乡金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理化乡金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开行路联邦金座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3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理化乡金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98517.10元
最高限价:298517.10元
采购需求:**装地埋式聚乙烯PE树脂垃圾桶 3套,更换原有地埋式聚乙烯PE树脂垃圾桶2套,购置勾臂式垃圾箱10个。(详见采购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银行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标书代写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机关鲜章的申报表,从网上系统打印的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标书代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G、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过期,但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的,视为有效。需提供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但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的,视为有效。需提供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承诺)。
注:如项目经理的注册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开行路联邦金座15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人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查,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案。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10点00分(**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开行路联邦金座15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6年03月23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开行路联邦金座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不作要求
2.磋商保证金绑定:/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4.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询问、质疑联系人:项目部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189****10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毕****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杨工(155****7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开行路联邦金座15楼
联系方式:罗晓佳(负责人)、熊武松、金**189****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晓佳(负责人)、熊武松、金**
电 话:18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