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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00070T | 建设单位法人:陈海峰 |
| 陈海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乾元镇华宝街88号 |
| 年产80万套汽车零配件搬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乾元镇华宝街88号 |
| 经度:120.07596 纬度: 30.5369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05 |
| 湖德环建〔2025〕1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00070T002X |
| 2025-12-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0007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000070T | 验收监测单位:中昱(**)****公司 |
| ****0500MA2B3KG974 | 竣工时间:2026-01-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1599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从**县乾元镇乾**路189号系整体搬迁至**县乾元镇华宝街88号,租用****公司的闲置工业厂房并利用现有的生产设备设施来组织生产,以形成年产80万套汽车零配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从**县乾元镇乾**路189号系整体搬迁至**县乾元镇华宝街88号,租用****公司的闲置工业厂房并利用现有的生产设备设施来组织生产,已形成年产80万套汽车零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料—混料出料—热压成型—固化烘干—精加工(钻孔、磨加工)—产品检验—激光喷码—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混料出料—热压成型—固化烘干—精加工(钻孔、磨加工)—产品检验—激光喷码—包装—成品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1)原料及精加工粉尘:通过在投料口上方设置局部密闭罩进行废气收集、在拌料机的卸料口侧边设置移动式吸风集气罩进行收集、每台精加工设备均配备密闭罩壳且自带吸尘管并连接至集尘总管,采用上述方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成型固化废气:通过在每台四柱液压机的侧后方设置吸风罩进行废气收集,通过烘箱顶部的废气收集管道进行废气收集,先经1套换热器换热降温处理,再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收集的原料及精加工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衬片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废包装物、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处置或收运;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废劳保、废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仓库设置在车间南半区的西北侧、办公区的北侧,占地面积约为20m2,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库设置在车间南半区的西北侧、一般固废仓库的北侧,占地面积约为8m2,收集、贮存过程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的要求,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4、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相关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对风机安装隔声罩;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原料及精加工粉尘:通过在投料口上方设置局部密闭罩进行废气收集、在拌料机的卸料口侧边设置移动式吸风集气罩进行收集、每台精加工设备均配备密闭罩壳且自带吸尘管并连接至集尘总管,采用上述方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成型固化废气:通过在每台四柱液压机的侧后方设置吸风罩进行废气收集,通过烘箱顶部的废气收集管道进行废气收集,先经1套换热器换热降温处理,再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收集的原料及精加工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衬片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废包装物、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处置或收运;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废劳保、废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公司收集后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仓库设置在车间南半区的西北侧,占地面积约20m2,地面采用水泥硬化,贮存过程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冲刷以及防渗漏等相关要求;危废库设于车间南半区的西南侧,车间办公室的西侧,占地面积约6m2,收集、贮存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的要求,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4、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对风机安装隔声罩;合理布置设备位置;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产生。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56 | 0.048 | 0 | 0 | 0.046 | 0.046 | |
| 0 | 0.018 | 0.019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18 | 0.325 | 0 | 0 | 0.218 | 0.218 | / |
| 0 | 0.148 | 0.345 | 0 | 0 | 0.148 | 0.148 | / |
|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依托出租方现有 | 中昱(**)****公司于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3日对生活污水水质进行了监测 |
| 1 | 原料及精加工粉尘处理设施 | 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的浓度限值 | 已建设,布袋除尘装置 | 中昱(**)****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3日对原料及精加工粉尘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监测 | |
| 2 | 成型固化废气处理设施 | 甲醛、苯酚、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湖环发(2018)31号)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的浓度限值、苯酚、甲醛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 已建设,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中昱(**)****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3日对成型固化废气有组织、无组织进行了监测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液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对风机安装隔声罩;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产生。 | 中昱(**)****公司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3日对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 |
| 1 | 一般固废仓库设置在车间南半区的西北侧、办公区的北侧,占地面积约为20m2,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库设置在车间南半区的西北侧、一般固废仓库的北侧,占地面积约为8m2,收集、贮存过程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的要求,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收集的原料及精加工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衬片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废包装物、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处置或收运;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废劳保、废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一般固废仓库设置在车间南半区的西北侧,占地面积约20m2,地面采用水泥硬化,贮存过程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冲刷以及防渗漏等相关要求;危废库设于车间南半区的西南侧,车间办公室的西侧,占地面积约6m2,收集、贮存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的要求,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收集的原料及精加工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衬片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废包装物、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处置或收运;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废劳保、废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公司收集后妥善处置。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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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