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霞发改投审〔2026〕10号
湛****改革局关于****科创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霞发****公司:
贵公司报来《关于审批****科创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创新驱动与城市更新战略,紧扣**区“1+7”****开发部署,本项目旨在打造**区“总部经济+科创融合”标杆载体,通过空间重塑与功能升级,推动低效用地活化、产业能级提升与人才服务协同,构建“职住一体”新生态,助力**完善创新链条、促进区域协同。我局原则上同意****科创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海头街道龙腾路5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园区总用地面积82.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用房工程与产业配套设施工程。
1.产业用房工程:建设产业用房(技术创新平台、企业孵化空间、中试研发实验区域等)约16520平方米,改造产业配套用房(创客空间、****中心、****中心等)约33419平方米。
2.产业配套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约7584平方米,供水接入系统优化600米、雨污分流改造1000米、配套消防及安全监控系统1项、照明提升工程57盏、光伏发电工程约4935.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85个、充电桩44个和供配电、****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拟于2025年9月开展前期工作,2026年5月开工,计划分期实施建设(2026年-2028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806.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847.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89.86万元,预备费用1469.58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解决部分(项目总投资额的55%以内);剩余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资金、银行贷款等解决。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按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流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应按相关政策规定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项目符合规划、环保、土地等要求,应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如需对本批复文件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较大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区财政局、******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令 第16号)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科创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事宜核准如下:核准该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的方式;其他采用部分委托公开招标方式。若项目的勘察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委托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