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关于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环保专项验收和比对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压实我院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在线监控设施合法、合规、正常运行,现对我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环保专项验收及比对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市场邀请询价,诚邀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医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环保专项验收及比对监测服务项目
****医院****监测站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生态环境局备案。
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协助我院完成以下全流程工作:
1.72小时调试: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全面调试,出具规范的《72小时调试报告》;
2.连续运行与联网:配合设备连续稳定运行30天,协助我院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联网证明;
3.比对监测:依据技术规范开展比对监测,确保关键指标比对误差符合要求,出具《比对验收监测报告》;
4.报告编制:编制完整、详实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环保专项验收比对报告》,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有效;
5.专家评审:组织行业专家对验收报告进行评审并签字确认;
6.行政备案:携带全套****生态环境局及相关执法部门完成最终备案。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
2.技术规范:
-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
- 烟气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且证书附表覆盖本次监测项目相关指标;
3.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资质和许可(如环境监测资质等);
4.提供至少一项同类项目(环保监测或验收)的实施业绩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装订):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覆盖招标内经营范围);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CMA资质证书复印件及附表;
5.报价一览表(需明确总价及服务明细);
6.项目实施方案与详细进度计划;
7.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技术能力说明。
文件袋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封面及封口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牢固。
1.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标书代写
(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30)
2.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下午18:3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递交地点:****医院****服务中心
联系人:巴珠
联系电话:138****5494
****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