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高纯锗探测器实验室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昌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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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高新四街6号院1号楼413、415、109、111室。
公示时间:2026-03-12至2026-03-18
受理时间:2026-03-05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用605.45m2闲置房屋****实验室,购置热阻蒸发镀膜机、电子束蒸发镀膜机、磁控溅射镀膜机、超声波清洗机、兆声波清洗机等研发设备,进行高纯锗探测器的研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实验过程中手套箱、通风橱收集的废气经管道引至1套活性炭处理装置内处理达标后,经1根16.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发展中心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TBD再生水厂处理。噪声:通风橱、手套箱选用低噪声设备、实验室内合理布局;洁净净化机组、活性炭处理装置风机安装隔声罩、管道软连接、橡胶减震垫。固废: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公司回收,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和反渗透膜、洁净间净化机产生的废空气滤芯、电极制备及表面钝化产生废镀材(锂、金、铬、钯、锂、二氧化硅)分别由厂家回收。③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及清洗废液、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材料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储存,每日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内;废气治理装置活性炭每6个月更换一次,更换出的废活性炭置于专用密封袋内,密闭储存,及时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将危废暂存间内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6-03-05至2026-03-11****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孟海飞
联系电话:138****7323
环评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98360P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