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 )受****(以下简称 招标人 )的委托就****丹霄村集体留用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房地****公司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投资建设位置:
本项目地块位置:县城新325国道边牛头岭C-02地块,东面为御景路(30米街);南面为宏业路(24米街);西面为市政路(12米街);北面为市政路(12米街),详见红线图。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1亿元。
1.2中标单位数量:1家。
1.3建设期限:4年。
1.4项目预计投资额:1.00亿元(中标单位预计投入1亿资金开发建设)
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投标的,则必须由具有法人资****公司授权,提供相应责任承担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2参加投标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或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控股、管理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被接受作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6 年 3 月 12 日至2026年 3 月 19 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时间,法定节假日可正常获取 )
4.2地点:
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oa.****.com/aeps/login.html)
方式:1) 注册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善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地址:http://oa.****.com/aeps/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2) 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登录地址:http://oa.****.com/aeps/login.html);3)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com/content/detail.html)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咨询梁工:189****3631。
4.3售价(元):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委托的****帐户。标书代写
收款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
账 号:811********0168685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2 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6.1.2开标时间:2026年 4 月 2 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详细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标书代写
6.2.1开标地址:****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详细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标书代写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https://www.****.com/)、****网站(http://gztpc.com/)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交易中心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标书代写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标书代写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话:138****5683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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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