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酿造工业微生物资****研究中心实验室实验台等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2026-03-13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酿造工业微生物资****研究中心实验室实验台等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翠竹路传福红木文化产业园内2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林伟、宋承桓、薛晓光、孙方敏、贾婷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金额为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广场A座1802室,联系电话:182****8215。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校区(**市洞****侧) 联系方式:0554-****618(招标办)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肖榕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榕 电话:0551-****8737-8633,182****8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