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比选人,根据公司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 2#厂房设备搬迁服务项目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厂房设备搬迁服务项目 。
将3#厂房的设备搬迁至2#厂房(详见第六章服务方案) 。
分阶段实施,共计10个工作日。预计26年4月实施,具体执行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R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9818.4元。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重大执****国资委****协会严重处理;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2023年1月1日(含)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设备搬迁业绩。标书代写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8日09:00-17:00(**时间)在**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com/)上获取。比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若未按照上述方式报名并获取文件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比选申请文件为 1 套正本, 2 套副本(副本可打印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及比选申请文件的电子版(U盘,与正本内容一致) 1 套。
2.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密封后于2026年3月19日10:00时前报送至本项目开标室:标书代写
R********开发区(**驿)星光中路20号
本公告在:****(http://www.****.com/)、****公司(http://www.****.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比选人:****
地 址:****开发区(**驿)星光中路20号
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028****7220
特别提示:1、比选人公示的联系方式作为本项目取得比选文件的唯一渠道,请各位潜在比选申请人注意辨别,谨防假冒、欺诈。因错信非公示联系方式导致的损失,比选人概不承担。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