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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现将****改建大曲车间项目(阶段性)、****生产车间机械化改造项目(粉碎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城赵村南0.45km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监测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2026年4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文兵
电话:137 5342 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