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原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第5章 响应文件格式“5.3 报价表”标书代写
更正为: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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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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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采购服务内容 |
报价 |
| 1 |
****犀浦校区学生宿舍及宿舍配套用房修缮改造(一期)二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物价局、****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计算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如下:标书代写 ①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不含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暂按**工程费 105,127,200.00元为基数计算,报价金额: 元。 ②竣工结算审核效益审计费,暂按105,127,200.00元×5%×3%=157,690.80 元计算,不参与竞争直接计入报价总价。最终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效益审计费=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审减额×3%,且审增审减金额品迭。审减金额中超过5%的效益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支付,费率按3%计算,不计入本次报价。 以上①②服务内容合计金额: 元。(本报价以元为单位,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合计金额与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的合计金额为准。) |
| 特别说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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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