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绍兴-新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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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10:03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镜线左于桥头至镜岭镇段改建工程(安置区连接线)

**县镜岭镇、澄潭街道

****

主线起点K0+000位于**县澄潭街道义亩潭自然村,顺接新镜线凤宅至义亩潭道路终点,道路沿老新镜线老路右侧布线至k0+530,横穿老新境线后跨越**江,一直往西南方向进至K1+800,终点位于镜岭镇后山岙,主线路长全长约3.410km。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作业时,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方式;施工作业区设置简易防尘围挡;科学选择运输路线,粉状材料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等禁止超载,并盖篷布。拟建的混凝土拌合站采取全封闭式拌合站。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废水: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临时排水沟、隔油沉砂池处理后作为场地抑尘洒水。桥梁桩基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桥梁施工中挖出的淤泥应运到岸边指定地方堆放,不得抛入河流。运营期建设单位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清洁。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应按规范运输至弃渣场,需施工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库,暂存油污、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再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夜间原则禁止施工,若工程建设需要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仍需采取围栏等措施。加强管理,土方中转场等夜间不作业;车辆控制车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04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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