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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公司申请,****建设局于2026年2月4日下午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2.1万吨)农****基地****中心项目冷库现场,对照规划方案进行了仔细核实,主要内容如下:
建设主体:******公司。
施工单位:****。
建设位置:****园区胜利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东南侧。
规划核实内容:冷库。
核实建筑规模:冷库:建筑面积16387.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391.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6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具体内容及现场核实照片详见附件。
项目建筑经初步核实,与规划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符,现依照程序实行规划核实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13日-3月17日。若有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规划核实存在异议,****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564-****530,联系人:张主任,邮箱:****@qq.com。如无异议,将给予核发规划核实合格证。
附:******公司厂区规划总平面图、现场核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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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