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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对“**市****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新增排口项目阶段性竣工”作出以下公示: 项目名称:**市****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新增排口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四合镇黄家沟村 建设单位:**** 建设进度:****处理厂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一部分污水管网尚未建成。 1、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7月5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时间:2025年7月5日-2025年10月5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7****9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