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大厦秩序维护业务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以下称“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国贸大厦秩序维护业务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国贸大厦秩序维护业务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3.采购预算:****184.00元/年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控制价:****184.00元/年
6.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7.采购内容:为国贸大厦项目A栋、B栋、D栋、C栋、停车场(地面、地下)、物业办公区域(各类管理用房)、设施设备用房、市政公共设施、全部公共区域提供秩序维护业务服务外包服务。
8.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合同,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总体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10.服务地点:国贸大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秩序人员须具备保安员证,消控值班员须具备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3.投标人近三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信用查询标书代写
a)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b)无行贿记录查询: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c)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近三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n/shixi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4日09:00至2026年03月19日09:00(**时间)。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
开户行:****银行**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350********00099613;
行号:102****01141;
请在购买文件及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3.上传成功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7400.00元(大写:贰万柒仟肆佰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时00分前标书代写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350********00099613;
行号:102****01141
注:汇款时须备注****国贸大厦秩序维护业务服务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转账)
5.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将在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岗区延兴路33-5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6.开标地点:****岗区延兴路33-5号。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岗区延兴路33-5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平台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XXX公司****)
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2.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电汇至以下账户。供应商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上述费用。
汇款账号:****;
开户行:****银行**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350********00099613;
行号:102****0114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80****8330
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延兴路33-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杨女士
电 话:0451-****5587
电子邮件:****@139.com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451-****3370
2026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