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购买行政复议辅助服务,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是合****事务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及长期履约能力;
(二)申报机构及服务人员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诚信守纪,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从事法律服务;
(三)服务人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服****学校法学教育背景,且具有法律执业资格C证及以上;
(五)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协助开展调查、听取意见、听证、调解等复议工作;协助行政复议员草拟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文书;协助送达行政复议、应诉材料和法律文书;协助行政复议员完成复议办案平台的数据录入、统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文字记录和校对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服务要求:竞聘机构需固定指派2名法律工作人员在工作日至****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具体服务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以法律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5日。
2.申报材料具体包括:《申报表》(见附件)、律师事务所简介、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含正本及副本)、服务人员情况简介(并附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及考试成绩单、表彰奖励证书等)。
3.竞聘申报材料须由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可至****现场提交纸质版或扫描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26.com,并标注律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律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审查
****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经综合筛选择优确定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
对确定的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任
公示期满后,****最终确定**意向单位,并与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服务费用8万元/年。如需续约,在合同到期前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联系人:马新宇;联系电话:0954-****662。
附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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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
附件
申报表
审 核:舍霞
监 审:李媛
编 辑:马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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