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舟山港定海港区岙山作业区海工智产业基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涉塘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审批
浙江-舟山-定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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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定**区岙山****基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涉塘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3-13

**启明****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要求对****港定**区岙山作****基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涉塘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请示》(**海工﹝2026﹞14号)及《****港定**区岙山作****基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涉塘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收悉。根据《**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能有效解决现状船舶靠泊和物资存放保障的需求,是适应市场快速增长趋势、实现营收目标的需要,是拓展海洋输电产业市场的有力支撑,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报告》涉塘内容

本项目位于岙山岛东北岸线,主要建设内容为**码头1座、栈桥1座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以及陆域生产区,码头平台与栈桥呈“L”型布置,栈桥长160m、宽15m,与海塘斜交角度9°,项目占用岸线305m,陆域总建筑面积约10229m2。

拟建栈桥连接码头与陆域生产区,与海塘交叉处采用平接方式,需拆除现状海塘防浪墙并**防浪闸,**闸门宽15.66m;海缆运输桥架设置在栈桥上,架设净空高度为8m;**给排水、通讯电力管线接陆域管道沿栈桥布置至码头,与海塘交叉处采用管沟埋设穿越塘身,最低开挖底高程为2.85m(截渗环开挖高程为2.35m,未大范围开挖);陆域生产区位于海塘背水侧,用地边线距海塘背水坡脚不小于30m,项目涉及后门海塘塘身结构及海塘管理、保护范围。

三、同意《报告》涉塘影响评价

1.项目永久措施评估:

(1)拟建栈桥与海塘交叉处重建后的塘顶高程为4.20m,防浪闸顶高程为5.00m,对应有风越浪量0.001m3/s﹒m满足规范要求,工程运行期对海塘的防潮无不利影响。

(2)不同工况下海塘的整体稳定均满足规范要求,工程的实施对海塘的整体稳定运行无不利影响。

(3)拟建栈桥采用桩基础,荷载未直接作用于塘身,考虑旧堤地基固结程度与海塘加固新增荷载,重建段海塘按30年工后总预留沉降量0.24m,满足现状海塘沉降变形的建设需要。

(4)海缆桥架高程为12.20m,与塘顶路面净空高度为8m,满足车辆通行净空高度要求。

(5)对栈桥下方及两侧5m范围内海塘加固并采用高压旋喷桩与原闭气土方形成防渗屏障;管沟穿塘采用刚性防水套管、止水环、管沟内部填筑防水材料等防渗措施,工程的实施对海塘的防渗无不利影响。

2.项目施工期措施评估:

(1)塘身开挖底高程为2.85m(截渗环开挖高程为2.35m,未大范围开挖),高于平均高潮位1.22m,工程施工期对海塘的防潮无不利影响。

(2)考虑塘顶、背坡施工荷载,不同工况下海塘整体稳定均满足规范要求,工程施工期对海塘整体稳定运行无不利影响。

(3)本工程跨汛施工,施工期及运行期利用现有塘后道路作为防汛通道,工程的实施对海塘防汛抢险无不利影响。

四、有关要求

1.后门海塘已纳入《**省海塘安澜迁移工程建设行动计划》建设任务,你单位需无条件配合海塘提升改造的实施。

2.本工程跨汛期施工,你单位需编制防****管委会备案,并要无条件服从防汛应急调度。

3.施工期严禁在海塘及附近重荷堆载,项目完工后,对破坏的海塘恢复原状,涉塘段施工资料及时交海塘运管部门备案。

4.做好涉塘段海塘位移沉降观测,加强对海塘开缺处防范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海塘运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海塘的安全运行。

5.建设内容若涉及其他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应部门批准;因项目建设、运营引起水利工程安全问题造成相关损失的,由你单位承担。

6.工程建设期间,****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参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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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

附件:舟水许[2026]3号关于****港定**区岙山****基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涉塘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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