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审〔2026〕16号
关于****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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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建成能有效提升**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水平、保障民生安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实施****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财政局出具了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管理局出具了审查意见,****事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邵政投评〔2026〕10号),同意实施****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火****社区****管理局二办公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淘汰现有13台(套)老旧设备:万能试验机、气相色谱仪、分析型超纯水机、原子吸收光谱仪、离子色谱仪、智能恒温恒湿箱、建材放射性元素检测仪、微波消解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快速自动运动粘度仪、自动石油产品闭口闪点试验、热解析仪,对应更新 13 台(套)专用检验检测设备: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气相色谱仪、分析型超纯水机、原子吸收光谱仪、离子色谱仪、恒温恒湿环境系统、建材放射性元素检测仪、微波消解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全自动运动粘度仪、闪点仪、全自动热脱附解析仪。
三、项目单位(法人):****(周文),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保证产商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6.9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28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5万元,预备费8.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1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自筹资金)92.9万元。请按《****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和《****办公室 ****办公室》(邵市办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开展。
六、项目建设方案、节能、消防、投资估算、社会评价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在后续阶段中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或申请安全审查许可。
****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