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布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生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铜陵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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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废综合利用生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固废综合利用生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固废综合利用生成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安****开发区长山大道988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禹****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公示稿——****固废综合利用生成新材料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内。拆除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车间、配套辅助工程等,购置氧化合成釜、卧式隔膜板框压滤机等生产设备,利用有色奥炉铜冶炼固废灰渣等生产磷酸铁40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生产废水进入雨水、生活污水外排系统。本项目压滤洗涤废水、喷淋废水、化验室废水、地面保洁废水、纯化水站废水、循环水站排水等收集后经项目配套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再采用二级RO膜+EDI制纯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要求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要求的各个罐区、各种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合理控制投料方式、时间,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反应装置尽可能采用密闭高效收集措施,确保最大程度降低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各类有组织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废气中硫酸雾、硫化氢、氨收集后经一级碱洗氧化+第二级酸洗吸收处理后排放;闪蒸干燥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覆膜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回转窑烧结废气收集后经覆膜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回转窑焦炉煤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放;磨粉包装、石灰粉仓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氨、硫酸雾、硫化氢废气执行表5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应建设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确保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 (四)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建设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种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期项目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HJ113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250-2022)等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市环****管理科 受理地点: ****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053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 2026-03-13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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