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秀山自治县2027年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安片区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峨溶镇、**镇、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厂管网连通及应急输水管道工程**应急输水管道11.68公里,****水厂管道20.2公里,**化验室1处,更新改造及延伸输配水管道28公里;****水厂****泵站****水厂管道11.28公里,更新改造及延伸输配水管道28公里,****泵站1座;****水厂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更新改造及延伸输配水管道25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894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32.622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土建、安装、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如需);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相关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6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秀山县中和街道馨园二期 | 地 址: | **市**区金开大道68号协信星光天地4栋15-3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段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黄老师 |
| 电 话: | 023-****3776 | 电 话: | 023****1308 |
| 传 真: | 传 真: | 023-****1308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0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