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26年3月30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otc.****.com/page/sfpm/index.htm户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市**区芳城园一区2号楼1层2-213。
评估价:688.29万元;变卖价:385.4424万元;变卖预缴款:385.4424万元;保证金:38.6万元;增价幅度:1.9万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相应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不组织预展,拍卖公告中展示的拍卖标的物的照片、视频等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3. 拍品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产权变更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4.本房产存在租赁,截至公告发布前未有租户提交具体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请前往现场自行了解。
5.竞买人****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限购政策,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竞买人须在报名****机关查验购房资格,取得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的证明,并在拍****法院提交购房资质证明材料。如果不符合不动产限购政策仍然参与竞买,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6.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供暖及相应的滞纳金等欠费情况,上述欠费均依法承担,具体欠费金额及明细竞买人须****公司及相应部门了解。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上述欠费的情况,拍得房产后自行交纳。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交易所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或者政策关于拍卖标的物交易的资格或者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策规定,如买受人没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不符合限制购买和使用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或者交付,扰乱司法程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或认定为悔拍情节,按照悔拍的规则予以处理,或认定为妨害执行行为,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或二者并处。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标的物咨询电话:010-****2573
预展时间:暂不组织预展,可自行前往。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开始后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在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与变卖价全款等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标的物交接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均依法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参加竞买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预缴款及余款支付: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买须知》****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法院指定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法院指定账户:
开 户 名:2025京04执恢57号3
开户银行:****银行****门支行
账 号:020********58608017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购买资格的审核: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有关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十一、成交确认公示: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范法官 010-****2573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市**区三顷地甲3号
网址:此公告在“****交易所”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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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