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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夏坊~枫溪变35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夏坊乡、枫溪乡,属**线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9.426km,**角钢塔25基,其中单回路转角塔12基、直线塔13基,基础采用人孔基础及机械挖孔桩基础;**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62km;同步**通信光缆10.5km。项目总占地面积3.1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21公顷,临时占地2.97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94万立方米,内部调配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表土进行剥离保护,采取彩条布苫盖、编织袋拦挡、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实施土地整治及撒播草籽植被恢复,旨在完善区域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