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德****公司
建设地点:积石山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州积石山县吹麻滩镇方家村,总占地面积0.21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2448.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6.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1.50平方米,设置居室、护理站、活动室等功能用房。同步配套建设道路硬化、景观绿化0.06公顷及灌溉设施,铺设雨水排水管道80米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54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及外借绿化覆土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采取洒水、防尘网苫盖及临时排水沟等水土保持临时措施,****社区养老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